有一些近洋运输,例如日本韩国或者泰国,三五或者九天左右就能到港,但是客户还是出于种种原因,如融资,坚持使用信用证付款,即使价格稍微搞一些。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
船期5天,交单期可能并没有特殊规定,这样就是默认21天,一旦交单稍有延误,货就会在港口放置很多天,以至于买方需要付高额的费用才能拿到货。
这时候,我们要采用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对待这个问题,可能直接影响着我们以后的合作,很多人说了,管他呢,反正自己交单期长着呢,不用那么着急,弄得时间紧紧巴巴的,先做其它的着急的单子或者单据。
我认为这种态度不可取,既然是合作,就要考虑到双方的利益,货物已经到港,你却迟迟不交单,真的产生了额外的费用,客户会蒙受损失,在咱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考虑到客户的利益,尽量保证自己的合作伙伴不用负担其它的额外费用,这才是合作的长久之道!
其实这种近洋的贸易,非要做信用证不是没有处理方法:
1.申请免费的箱使和堆存,我之前申请的最长达到14天,这样这到港14天内,不会产生其它的费用,保证了客户的权益。即使有时候客户不提出申请,我们也会主动要求货代申请,以免因为某些客观原因引起交单延误。
2.信用证规定一份正本先行寄给客户,此时提单收货人一般为 to order of 开证行,这样即使客户拿到正本提单,却没有银行背书也没法提货,他们会先行找开证行背书,先行提货,这个曾经专门写过,不多赘述!
3.客户到银行申请提货保函,这个业务在香港和韩国非常多。也写过。但是有些船公司并不是看到保函就会放货,他们可能会找到shipper确认,是否愿意给客户放货,需要出具保函给船公司,确认提单号,船名航程,对方出具保函的银行,联系地址,联系方式,并且声明,产生任何问题,由shipper自行承担。这就需要shipper配合了!
由一个交单期与船期的问题引申出来很多,但是总的思想就是,在保证自己利益的基础上,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能够通过自己的合理措施,为客户节省成本,这是长久合作之道!
象你前面说到过客户申请保函提货必须要交纳全额金额或者十足金额,除非对方实力强和银行合作关系长。那么在这篇中你又说种种原因如融资,那么交纳全额或者十足金额后融资目的不就达不到了吗。是否还有除了融资之外的其他原因?
阿里会把信用证解决掉吗
很给力!!!!!